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城镇公益性岗位托底促就业作用,结合嵩明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现将近期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事宜通告如下: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为图书馆前台工作人员,工作地点为嵩明县图书馆,主要从事图书、期刊、报纸整理,读者借还书、读者咨询服务、退办借书证等工作。
我县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本地城镇户口(含农转城人员)办理了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甄选、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自2026年4月3日起长期接受报名,招到为止。
(二)报名地点:嵩明县图书馆二楼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最高学历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证明复印件;个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签订合同:面试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人员一经录用,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3个月,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
(一)公益性岗位不享受到期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事宜。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嵩明县图书馆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 18988097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