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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适老化改造项目申请报名事项的公告
为保障老年人的居家安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2023年12月底前,我县将对县域内100户失能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现将申请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1)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对象为具有嵩明县户籍,且居住在本县范围内60岁以上有服务需求的失能老年人。
(2)优先保障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人员(收入水平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周岁以上孤寡、独居老年人中的失能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
(3)经医疗保障部门评估认定的居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老年人。
二、改造条件
(1)实施改造的房屋,老年人应拥有产权或长期居住权,且近期没有纳入动(拆)迁规划。
(2)已享受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老年人,不再享适老化改造政策;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等其他老年人可自愿申请,并自行支付适老化改造相关费用。
(3)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特困、伤残、独居、孤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并按申请先后顺序评估确认后予以安排实施改造。
三、补助标准
优先保障的家庭,享受最高3000元/户的补贴标准,基础项目(配置护理床、沐浴椅、坐便椅、手杖、感应灯具,安装床边护栏、防滑垫,改造厕洗浴设备等)在限额内全额保障;
其他自愿申请家庭适老化改造的,经评估确定的老年人急需的基础项目,每户最高可享受总金额(3000元)20%的资助。
四、申请程序
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本人、老年人亲属或监护人,在9月15日至9月30日期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提出申请,经镇(街道)审核上报、县级民政组织开展入户评估认定,老年人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确认同意改造方案后实施。
嵩明县民政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