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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3年度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全面提高全县防空警报快速反应能力和危机应对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定于2023年9月18日10:00—10:15在全县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9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10:15。
二、防空警报试鸣的形式
防空警报鸣放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顺序进行,每种警报鸣放时间3分钟、间隔3分钟。
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鸣放,时间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和临时来嵩人员在听到警报后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