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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无偿献血倡议书
昨天 11:02   浏览:5   作者:网络转载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爱心志愿者: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是传递社会爱心与温暖的红色纽带。在医疗临床救治中,每一分秒都有亟待血液挽救的生命——他们或是突发意外的伤者,或是与病魔抗争的患儿,或是亟待手术的孕产妇……目前,血液尚无法人工合成,挽救生命的每一袋血液,只能来自健康公民的自愿无偿捐献。
科学告诉我们:献血无损健康。每次捐献200-400毫升血液,仅占人体血液总量的5%-10%。人体具有旺盛的代谢调节能力,献血后血液中的各种细胞成分可很快补充,坚持长期科学献血,还有利于促进血液新陈代谢,降低血液粘稠度,对预防心脑血管疾病有积极意义。
2026年无偿献血月活动开展中,为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发挥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和爱心志愿者的先锋带头作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嵩明县红十字会特向全县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挽袖,做生命接力的“先行者”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加入无偿献血队伍。您的每一次挽袖,都是对“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实践;您的每一份热血,都是对生命尊严的有力守护。


二、主动作为,做志愿精神的“践行者”

广大爱心志愿者朋友们,无偿献血是志愿服务的重要形式,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当您伸出手臂的那一刻,您不仅是献出了血液,更是传递了“帮助他人、快乐自己”的志愿精神。


三、热心宣传,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希望广大干部职工和志愿者在参与献血的同时,积极向身边的亲友、同事普及无偿献血科学知识,消除大家对献血的疑虑与误解,宣传无偿献血对身体的益处及相关优待政策。通过“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带动更多健康适龄的群众加入无偿献血行列,在全社会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


四、献血须知与时间安排

(一)献血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3月12日。

(二) 献血地点
1.固定采血点:兰茂广场(3 月 10 日—12 日);每个月第一周的周五、周六、周日。
2.流动采血点: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职教园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按一天一乡镇轮值。
3.团体献血专场: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单位(如学校、医院等),可提前 3 个工作日向工作专班申请流动采血车上门服务,由申请单位落实采血场地(需提供 220 伏、6 千瓦外接电源,距离停放点 30 米内)、秩序维护及卫生保障。


五、温馨提示

(一)献血条件:年龄18-55周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可延长至60周岁);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身体健康,无高血压、糖尿病、甲亢等慢性疾病史,无传染性疾病;一年内未接受过外科手术治疗或输血治疗;献血时体温<37.3℃;献血前一周内无感冒、服药史,女性需避开月经期及前后三天。

(二)献血前: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不饮酒;避免空腹献血。                     
(三)献血后:按压针眼10-15分钟,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及重体力劳动,适当补充水分。
热血有限,爱心无价。干部职工们、志愿者朋友们,生命的曙光需要您来点亮,文明的接力需要您来传递。让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以热血担当为生命护航,共同为建设健康嵩明、文明嵩明贡献一份力量!



嵩明县红十字会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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