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牛栏江流域(嵩明段)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有效养护天然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加大违规渔具整治力度,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就2026年普渡湿地及果马河(普渡段)重点水域禁渔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捕范围
普渡湿地全域(含果马河革命桥至下普渡大闸河段)
二、禁止事项
除专项(特许)捕捞外,禁止在禁捕区域内从事一切捕捞、垂钓活动。
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对在禁渔区内从事禁止事项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禁渔区内的禁用捕捞工具和捕捞水产品进行清理。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渔业资源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禁渔区内的非法捕捞行为。禁捕区内,欢迎公众参与监督、举报,若发现非法捕捞行为,欢迎及时向普渡社区居委会举报,监督举报电话:7954008
(三)对阻碍和妨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普渡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6年3月18日